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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一中院一审宣判:韩宝毅集资诈骗案判处无期徒刑

来源:互联网 时间: 2023-06-21 15:18:40


(资料图片)

2023年6月20日上午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)公开宣判了涉及被告人韩宝毅的集资诈骗案。法院判决韩宝毅犯有集资诈骗罪,判处其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根据审理和调查,2014年6月起,韩宝毅通过其所设立的上海浦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、上海金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,以及线下门店和线上的“钱悦贷”平台,未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,以销售虚构的债权和收益权转让等理财产品的方式,承诺高额利息,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。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借新还旧、偿付前期投资人的本息、公司运营支出和归还其他债务等。经审计,2014年6月至2020年1月期间,韩宝毅非法募集资金共计63亿元人民币,造成超过1,900名投资人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11亿元人民币。

自2017年12月起,韩宝毅接受了黄力洪和任卫东(均已受审判决)的邀请,成为纳泓财富管理有限公司、海佑投资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、海佑财富(上海)投资有限公司、海佑资产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。此后,韩宝毅与黄力洪、任卫东合谋,通过虚构项目标的和资金用途等手段,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债权转让类产品和私募基金产品等,非法募集资金超过24亿元人民币。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借新还旧、偿付前期投资人的本息、公司经营支出和归还其他债务等。到案发时,造成超过1,000名投资人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14亿元人民币。

上海一中院认为,韩宝毅作为“浦德系”和“纳泓系”公司的主管人员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,数额巨大,构成了集资诈骗罪。韩宝毅的集资诈骗行为给投资人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,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。考虑到本案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,法院做出了以上判决。

在宣判过程中,韩宝毅的家属和被害人代表都进行了旁听。本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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